歡迎使用「關係之間」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」)。
本服務提供婚姻、感情及人際關係相關之個案分析、問題釐清、關係策略與相關諮詢服務。
使用者於網站建立帳號、提交個人關係情況或問題,並依所選服務方案完成付款及相關程序後,即表示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
本服務將依使用者所提供之個別情況、關係背景、問題內容及其他相關資訊,進行個別分析與回覆;不同使用者所獲得之分析、建議及回覆內容,可能因個案情況而有所不同。
體驗方案係針對會員所提出之特定婚姻或感情關係問題,提供個案分析及後續提問/回覆服務。
會員依網站所載流程完成付款並提交個案內容後,由本服務進行分析與回覆。
體驗方案所包含之提問及回覆次數,以購買頁面當時所載方案內容為準。
會員應於同一個案及原始問題範圍內使用相關提問額度;如提出與原個案無關之其他案件,本服務得另行判定是否屬於新的諮詢服務。
會員應盡可能提供真實、完整且足以進行個案判斷之資訊。
若會員故意隱瞞、虛構或提供重大錯誤資訊,致使分析結果受到影響,本服務不對因此產生之判斷差異負責。
會員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違法、騷擾、威脅、跟蹤、侵害第三人隱私或其他違反法律之行為。
「關係之間」所提供之內容係依會員提供之資訊,結合專業經驗、關係分析及個案情境進行判斷與建議。
婚姻及感情關係涉及雙方甚至第三人的自主決定、行為、情緒及其他不可控制因素,因此:
會員完成體驗方案後,如有進一步諮詢需求,可依網站當時公布之方式申請延伸諮詢、策略制定或其他服務。
不同服務方案之價格、服務內容、服務期間、聯絡方式及相關規則,以會員購買或同意該方案時所顯示之內容為準。
如後續服務另有專屬約定,該專屬約定與本條款共同構成雙方之服務契約內容。
本服務係透過網路提供之婚姻、感情關係個案分析及諮詢服務。
使用者提出自身特定之關係背景、問題與需求後,本服務將依其個案資訊進行分析並提供相應之內容,具有依使用者需求提供個別化服務之性質。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及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之規定,通訊交易中符合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,或「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」等法定情形,並依法完成告知及同意程序者,得排除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1項七日解除權之適用。
使用者完成付款後,如本服務尚未開始進行個案分析或提供任何實質服務內容,使用者欲取消服務者,得依本服務公布之聯絡方式提出申請。
是否依法得解除契約及退款,應依消費者保護法、相關法令、本條款及個案實際履行情形辦理。
使用者完成付款、提交個案資料,並依網站流程同意本服務開始提供個案分析、回覆或其他約定服務後,如符合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所定合理例外情事及相關告知、事先同意要件者,依法排除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1項七日解除權之適用。
因此,並非所有網路服務均當然享有七日無條件退費權利;是否適用七日解除權,應依服務性質及相關法律規定判斷。
本服務一旦已依使用者提供之個案資料進行實質分析並提供回覆,相關專業時間及個案分析內容即已投入及提供。
在依法排除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1項解除權之情形下,使用者不得僅以:「分析結果不滿意」、「內容與原先期待不同」、「認為建議沒有幫助」、
「沒有得到自己希望的答案」、或其他單純基於個人主觀感受之理由,主張七日無條件解除權或要求退還已提供服務部分之費用。
但本條款不排除或限制消費者依其他法律規定所得主張之權利。
本服務因提供個案分析及諮詢服務之必要,可能蒐集會員提供之姓名或暱稱、電子郵件、聯絡資訊、關係狀況、問題內容及會員自行提供之其他資訊。
相關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、利用、保存及會員權利,依本網站「隱私權政策」辦理。
對於會員提供之婚姻、感情及家庭相關個案內容,本服務原則上予以保密。
若本服務將實務經驗整理為案例、文章、教育或研究內容,應以無法合理識別特定當事人之方式處理;涉及可識別個人之資料時,應依法取得必要之同意或具備其他合法依據。
本服務所提供之分析內容、文字、圖表、策略架構、網站文章及其他原創內容,其智慧財產權依法歸屬本服務或相關權利人所有
會員得就提供予自己的個案分析內容作個人合理使用。
未經事前同意,不得將相關內容大量重製、公開散布、公開傳輸、販售或作其他商業用途。
如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,本服務得視情節暫停或終止服務:
冒用他人身分、提供明顯虛假資料、惡意騷擾工作人員、利用服務從事違法行為、侵害第三人權益、未經授權公開或商業利用服務內容,或其他重大違反本服務條款之情形。
涉及退款或其他費用處理時,仍依相關法令及雙方契約內容辦理。
本服務得因法令、服務內容或營運方式調整而修改本服務條款。
修改後之條款將公布於網站;已成立之交易,其權利義務原則上依契約成立時適用之條款及相關法令處理。
本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如因本服務發生爭議,雙方應先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處理。
如有訴訟必要,管轄法院之約定仍應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、《民事訴訟法》及其他相關強制規定辦理,不因本條款而排除消費者依法享有之管轄利益。